坦客共享车服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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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坦客共享车”网络服务的具体内容由“坦客共享车”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坦客共享车”对其提供之服务拥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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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除非本服务协议另有其它明确规定,“坦客共享车”在会员注册后所推出的新产品、新功能、新服务,均受到本服务协议之规范。

7.3 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会员同意“坦客共享车”有权不经事先通知,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的网络服务(包括收费网络服务)。“坦客共享车”不担保网络服务不会中断,对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也都不作担保。

7.4 “坦客共享车”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网络服务的平台或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或者维护,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网络服务(包括收费网络服务)在合理时间内的中断,“坦客共享车”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坦客共享车”保留不经事先通知为维修保养、升级或其它目的暂停全部或部分的网络服务的权利。

7.5 会员明确同意其使用“坦客共享车”网络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会员理解并接受下载或通过“坦客共享车”服务而链接及得到的资讯、产品及服务均系“坦客共享车”自动搜录,“坦客共享车”对其合法性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会员自行承担风险,“坦客共享车”不做任何形式的保证, 不保证搜索结果满足会员的要求,不保证搜索服务不中断,对搜索结果的安全性、正确性、及时性、合法性均不做担保。

7.6 “坦客共享车”有权于任何时间暂时或永久修改或终止本服务(或其任何部分),而无论其通知与否,“坦客共享车”对会员和任何第三人均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7.7 终止服务:会员同意“坦客共享车”有权基于其自行之考虑,因任何理由,包含但不限于长时间未使用,或“坦客共享车”认为会员已经违反本协议的文字及精神,终止会员账号或本服务之使用(或服务之任何部分),并将会员在本服务内任何内容加以移除并删除。会员同意依本协议任何规定提供之本服务,无需进行事先通知即可中断或终止,会员承认并同意,“坦客共享车”可立即关闭或删除会员的账号及会员账号中所有相关信息及文件,及/或禁止继续使用前述文件或本服务。此外,会员同意若本服务之使用被中断或终止或会员的账号及相关信息和文件被关闭或删除,“坦客共享车”对会员或任何第三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坦客共享车运营机构为上海新共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及上海以外的分支机构,用于接受会员委托,为会员提供车辆分时共享服务。

凹凸坦客“坦客共享车”会员可通过手机端应用市场下载“坦客共享车”客户端后,进入会员注册页面按要求填写注册信息,上传本人身份证以及驾照实物照片,完成会员注册过程。

“坦客共享车”会员资料审核通过且缴纳押金后,即可使用“坦客共享车”的分时租车。